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
函類別: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
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11300822號

附件: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

主旨:訂定「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
依據: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。

公告事項:訂定「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如附件。